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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日报评支付宝认错:互联网数据规则须跟得上生活

    日期?018-01-05 16:10:10     来源:人民日?/a>     在线浏览次数?span id="hits">?

  互联网的产品设计需?ldquo;以用户为中心”,互联网的安全保护同样需?ldquo;以用户为中心”
 
  这两天,支付宝用户个性化年度账单引发舆论热议。在生成这个账单之前,支付宝在不显眼处默认勾?ldquo;我同意《芝麻服务协议?rdquo;选项,既可以“直接向第三方提供相关信息”,也有权“不支持撤销对第三方的信息查询授?rdquo;。你公开分享截图,它默默分享数据。事发后,支付宝反思称自己“肯定是错?rdquo;,这一不尊重用户知情权的行?ldquo;愚蠢至极”?/div>
 
  信息时代,个人生活史正被大数据这?ldquo;史官”精准编纂。然而,精准编纂,也就可以精准掌握。网购的痕迹,总会在第一时间?ldquo;同类商品推荐”的镜像方式出现在各种网页,当数据如水银泻地般在平台间共享,营销无比精准,却也让生活透明得让?ldquo;细思恐?rdquo;。正是在这个意义上,《芝麻服务协议》并不是芝麻绿豆大的小事?/div>
 
  客观地说,面向万物互联的未来,数据的广泛共享是无法扭转的历史趋势。平台间互相授权分享消费者信息,实现广告精准推送,既能“互通有?rdquo;降低交易成本,也?ldquo;投其所?rdquo;提升用户体验。然而,便捷不能替代安全。从互联网电信诈骗,到数据库被攻击造成账号密码被盗,因信息泄露酿成的危害早已不?ldquo;想象的风?rdquo;。潘多拉的魔盒打开容易,合上却太难。退一步说,即使数据分享不可避免,如何分享就成了关键。用户知情与否,有选择权还是没选择权,有着霄壤之别?/div>
 
  这就涉及一个如何保护个人数据权利的问题。尽管事实上?9%的人可能都不会读完一份用户协议,但将选择权交给用户,应是互联网行业的黄金法则。从国际通行的互联网规则看,?ldquo;Opt—in”(选择进入机制)与“Opt—out”(选择退出机制)两种机制。对于地理位置、敏感信息的共享,必须经个人点头同意,运营商方能开启;对于精准投放的广告等,只要用户选择退出,运营商就不能再出于精准广告目的收集、使用其个人信息。换句话说,互联网的产品设计需?ldquo;以用户为中心”,互联网的安全保护同样需?ldquo;以用户为中心”,充分尊重用户的隐私权和选择权?/div>
 
  更深层次上说,服务协议是默认打钩还是用户打钩,关系到互联网企业能否慎?ldquo;数据权力”?0多年来,尽管网络安全风险一直存在,但是大众心理依然走出了一条从担心“电子钱包里的钱会被偷?rdquo;到无所顾忌随手扫码买买买的折线,这很大程度上源?ldquo;互联网大公司更有操守”的朴素想法。但是,当互联网公司大到成为手握10亿级用户?ldquo;数据王国”,如何保证它们节制手中的“数据权力”,如何确保企?ldquo;数据权力”不凌驾于个人“数据权利”之上,亟待网络安全法之外,有更细致的规则来立界?/div>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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